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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院長張俊雄於立法院報告「核四電廠停建報告」

行政院院長張俊雄於立法院報告「核四電廠停建報告」

本影片為民國90年1月30日行政院院長張俊雄於立法院第四屆第四會期第一次臨時會報告「核四電廠停建報告」。張俊雄院長報告內容為,停建核電廠已是世界潮流所趨,也是臺灣絕大多數民眾的理想。廢核已是先進國家的能源發展趨勢。當為了經濟發展而不斷地增建核電廠,將衰退期長達數萬年的高放射性核廢料遺毒給後代子孫,也造成核電廠與核廢場週遭的居民終日惶惶不安,核一到核三仍無法妥善處理核廢料的問題尚在。在電源能足夠供應的狀態下,能否在民國100年起陸續將現有的三座核電廠提前關閉,建立非核家園。接著說明核四計畫經過,一、核四計畫幾度變更,二、經濟部為因應情勢變遷,成立「核四計畫再評估委員會」,三、經濟部主張停建核四,並提出替代方案,四、行政院決策過程;停建核四主要理由,一、不建核四不會缺電,二、具體可行的核四替代方案,三、核廢料是萬年無解的難題,四、核災萬一發生,危機處理堪憂, 五、核四合約中止損失尚低於續建投入成本,六、永續發展臺灣經濟,逐漸建立非核家園,七、未考慮九二一大地震因素,八、停建核四,也是延續過去政府一貫的能源政策,九、停建核四尊重合約處理善後,無損國際商譽;確實貫徹充裕能源措施,妥善處理後續工作,一、確實貫徹充裕能源措施,二、補償及其他後續工作的處理;停建核四相關法制問題,一、行政院決定停建核四並停止執行相關預算,並無違憲違法的問題,二、依司法院釋字第五二0號解釋,立法院於聽取報告後作成反對或其他決議,並不必然拘束行政院。院長於報告最後表示核四絕對不只是能源供給的問題,更攸關環境生態以及我們後代子孫的未來。